昨日,找出一件以前买的粉色羊绒大衣,试穿一下,发觉镜中的自己竟显得突兀别扭,左看右看,这副面容与粉色似乎完全不搭调。过去如此适合的粉色,随便买一件就娇艳动人,为什么浑然天成般的和谐,如今凭空消失了,镜中只留下一张日渐衰老又不甘心的脸庞,以及一片媚俗且显得奇怪的粉红。
曾经,自己那么热爱粉色,深粉、浅粉、艳粉……只要是这个色系,通通都是心头大爱,收集般地购买了各式长长短短衣裙填满了衣柜。现在,终于明白,这种代表着少女和娇嫩的粉色,与脸色蜡黄,脸颊凹陷的初衰面容确实不在同一个世界,所以,怎么穿都会觉得别扭。已不再适合自己的粉色,其实代表着曾经有过的饱满胶原蛋白,曾经掐得出水的肆意青春姿态。
记得十多岁的年纪,偏爱暗黑系,一年四季牛仔裤不离身,学着明星杂志描了黑色的眼线,蓝色的眼影,在那个尚不开放的时代,标榜着不屑一顾的叛逆,引得路人侧目自己却暗自得意。
二十多岁的时候,拉直了自然卷曲的长发,外表淑女内心狂野地穿上了长裙。貌似从那个时候起开始喜欢上粉色,进而,桃红、玫瑰红、水红等等都收入囊中。乱买过许多衣服,尝试过各种色系,发觉蓝绿紫等冷色系最不适合,而每当穿上这些粉红玫红,莫名会映衬得脸泛红晕,唇红齿白,这样的颜色又怎能不爱。回顾起胶片时代的照片,那些粉红的身影,鲜明地告诉自己,那些年的青春真是一朵娇艳欲滴的花。
之后很长段时间,衣服都以暖色系为主,几乎与冷色系绝缘。只是,某种鲜艳夺目的大红、明黄始终不敢贸然上身,感觉配上黑长直的头发,以及婴儿肥尚未消退的脸庞,怎么穿都有抹不去的土味。
三十多岁之后,随着年龄的增长,发觉试穿蓝色竟也不那么难看了,浅蓝有种清爽利落的味道,深蓝搭配白色,简单明了却顺眼耐看。再后来,对绿色也开始接受了,墨绿色搭配静谧的时光还不算违和。
如今,还有什么颜色是自己钟爱且适合的,试来试去,只剩下了酒红色。在所有缤纷绚烂的色彩中,它必定最先吸引我的视线,其实就算只看到“酒红”这个两个文字,都必将引发精神上的愉悦舒适感。酒红色似乎是形容红酒的颜色,自己对于红酒确实无感,但每次看到这个颜色,眼前就会出现一支暗红色的玫瑰花,在暧昧朦胧的夜里,一片片坠落花瓣的画面。
也许是终于还保留了一种能够完美契合当下的色彩,所以才有如此丰富的想象。从粉红到暗红,如何不是岁月的过渡和沉淀,就算心中万般不肯承认衰老,皱纹白发会给人们答案,就连衣衫的颜色都会给人们答案。
可能是时候把衣柜的粉色全部清理掉了,曾经如此热爱也不得不舍弃。但是,下次装修房子的时候,我会把卧室和衣帽间全部涂成粉色,那种莫兰迪色系的灰粉色。就算对岁月妥协,粉色混入了灰色变成了“干枯玫瑰色”,依然还是美丽的,搭配上岁月的印痕,这样的颜色隐藏了许许多多的不愿诉说的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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